iTaxlaw
iTaxlaw是瑞唐律师事务所旗下的涉税法律服务品牌。旨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商业模式、合同交易、股权流转、上市并购、税企争议方面提供合法有效的税收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识别、评估、控制、规避、筹划和处理涉税法律风险。

作者:陈春林
------收红包篇------
1.企业收到红包

(点击图片看大图)
企业收到红包,想不交企业所得税必须做到两个前提:
第一个前提:红包是股东给的;
第二个前提:财务做账时,将股东给的红包记为资本金或资本公积金,而不是记为收入。
即需要股东和财务一起配合才做得到!
2.个人收到红包

(点击图片看大图)
个人收到红包,要看红包是谁给的,
如果是与个人有任职关系的企业给的,就是工资薪金的一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与个人无关系的企业给的,就要看企业给的是现金红包还是非现金红包,
如果是非现金红包,对取得红包的个人不征税
如果是现金红包,对取得红包的个人按照偶然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发红包篇------
(点击图片看大图)
如果企业在业务招待过程中发放现金红包,则这部分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中业务招待费的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在销售推广中发放红包,分为发现金红包和非现金红包两种情形:
发放现金红包,按照企业所得税中销售费用的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发放非现金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在确认收入额时将红包额扣除。
也就是说,企业发放现金红包,都作为企业的费用。
那么,企业拿什么凭据作为证明呢?
根据增值税规定,企业在业务招待和销售推广中发放现金红包,取得红包的企业或个人,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收入,所以不能开具发票。
发放红包的企业可以凭发放红包的相关活动说明等相关证据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