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
现将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14日

版权声明:未经本公众号授权同意,其他任何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本公众号作品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擅自复制、链接、非法使用或转载,或以任何方式建立作品镜像。转载请联系编辑微信shuimeng-01。如获转载授权,发布请注明出处,不得擅自修改文章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