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约1400余字,阅读用时5分钟
通过平台代开发票的,税务局喊你快补税!
🔻
2021年,“薇娅事件”刷新了社会公众对头部主播超高收入的认知,同时,也将所谓的“税收筹划”和“灵活用工平台”推上了网络热搜。
那么,什么是灵活用工平台?
灵活用工平台,就是将灵活就业人员和有任务需求的企业进行有效撮合匹配的第三方平台机构。
灵活用工平台为何会突然兴起?
灵活用工平台不是简单地代用工企业把费用发给完成任务的人员就可以的,它还肩负着替税局代征个税的作用。受到热捧的灵活用工平台,都在宣传可以提供优惠政策,可以核定征收个税,可以为承揽任务的人员申报个税,并且以较低的税负率实现完税。
灵活用工平台,合规吗?
国家税务总局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灵活用工人员从平台获取的收入可能包括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两大类,灵活用工人员取得的收入是否作为经营所得计税,要根据纳税人在平台提供劳务或从事经营的经济实质进行判定,而不是简单地看个人劳动所依托的展示平台。
也就是说,个人通过平台取得的收入并不都是经营所得,如果按照经营所得缴了税,属于适用税目错误。
适用税目错误怎么办?
2022年2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也就是说,通过灵活用工平台取得的收入,如果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要依法据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对已缴税款进行多退少补。

怎么判断自己取得的是不是劳务报酬所得?
这就需要根据您取得收入的行为来进行判断,如果您不能准确判断,可以添加“税盟助理”微信,联系税盟税务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税收法律意见,避免类似“薇娅事件”中注水的“税收筹划”这样的悲剧发生。


“税务律师千人孵化培养计划”第六期,已正式启动,报名火热进行中!
本期孵化培养计划,税盟将立足前五期经验成果,发扬并优化“以老带新”帮教模式和“6+1”助教模式,以更加系统化、体系化、科学化的培养方式,助力律师税海启航,转型无忧。
同时,为使税盟现有税务律师事业根基扎得更牢、果实更盛,新的一年,税盟将把主要精力放在对已有税务律师业务的拓展支持上,并减少对专业入门级税务律师的孵化培养期数。
欢迎有志转型的律师同仁及早报名,共赢未来,和我们一起,蓝海同游,扬帆万里!

“税务律师千人孵化培养计划“麒麟使者特训(第六期第一次)安排
特训时间
2022年4-5月,以税盟通知为准
孵化目标
转型税务律师(专业入门级)
孵化周期
全程“6+1”,共计7个月
预习期内,三次课前引导+一月预习帮教
孵化期内,两次线下特训+六月远程辅导
辅导期内,五次线上课程+四次作业讲解
接受培养,进入“共生共荣发展生态圈”
名额分配
“税务律师千人孵化培养计划”第六期仍开放50席名额,各区域名额分配详见下图:

<点击查看大图>
报名流程
扫码填表→税盟审核→付款报名→成功加入
长按下方二维码填写
税务律师千人孵化培养计划报名表
↓↓↓

或添加税盟助理小易微信
了解更多培养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