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众号是中国税务律师联盟主导的以律师为主要受众的自媒体平台,旨在助力律师进军税收领域,助推中国税收法治进程。为帮助联盟律师成长进步,本公众号特别开设【盟友税研】专栏,不定期发表联盟律师撰写的涉税文章,供广大律师朋友共同研讨学习。
今天发表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战系列之一:加计抵减》,是由中国税务律师联盟第17号天使盟员,来自北京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的曹涵律师、魏文慧律师及吕乐律师的研讨文章。
税收优惠政策实战系列之一:加计抵减

作 者:曹涵 魏文慧 吕乐 律师
单 位:北京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中国税务律师联盟第17号天使盟员
刚刚过去的5月申报期,是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措施落地后的首个申报期,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包括“降税率”“扩抵扣”“退留底”等多个方面,为实体经济减负大餐上了一道“硬菜”,对税务系统而言是一次服务“大考”,对企业而言是一次应用“大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按照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简称加计抵减政策)。近期,不少企业对该政策的实际应用问题非常关注,为此,我们为大家梳理了该政策在执行中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并结合案例助力企业用好加计抵减优惠政策,减税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