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中国税务律师联盟发起人陈春林律师在“税客空间”公众号发表《税收合规为何是企业合规之首?》文章,从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维度,深度阐述了税收法律合规是企业法律合规之首的原因,强调了税收规范化必将成为企业发展必须加强的关键重点。本号转发陈春林律师文章,以期更多律师同仁和业内人士了解税收合规之重,把握时代机遇,共同参与和推进中国税务律师事业。
今年开年,联盟启动了“税务律师千人孵化培养计划”第三期报名,一个明显的现象是,第三期的报名速度远远快于第一、二期的报名速度,短短一月有余,便已告满。这说明,越来越多的律师同仁已经认识到税收法律服务的蓝海前景,他们用行动抓住了千载难逢的转型机遇,登上了奔向法律服务蓝海的大船。
去年8月,在“税务律师千人孵化培养计划”第一期第一次线下特训前,我曾针对很多拟转型律师的问询,写了一篇《与税收筹划相比,税收合规才是企业最大的痛点》的文章,回应了联盟为何把「企业税收合规」作为孵化培养的主要内容,也简述了企业税收合规的重要性。
今天,我想从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维度,谈一谈税收法律合规为何是企业法律合规之首。我认为,在企业目前面临的诸多法律风险中,其他法律风险仅是企业的剜疮之短痛,而税收法律风险则是企业的锥心之长痛。
企业是创业者实现经济利益的平台或载体,企业从设立开始,便逐渐步入社会生活,也就不可避免地处于各种法律风险之中。从大的层面上讲,这些法律风险主要是指民事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和经济类的刑事法律风险。
民事法律风险,一般涵盖谈判决策、投资生产、经营管理、权益处分、利益分配、合作交易、合同履约、财产担保、劳动用工、债权保护、债务处理、侵权责任、消费欺诈等等。
行政法律风险,一般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禁止、行政授权、行政处理、行政处罚、资质核准、标准执法、广告宣传、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税收处罚、不当竞争等等。
经济类刑事法律风险,一般涉及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合同诈骗、串通投标、违禁非法、假冒伪劣、安全事故、偷税逃税、商业秘密、内幕交易等等。
罗列上述民事的、行政的和刑事经济类的法律风险,是想表明一个观点,那就是企业从设立到消亡的整个经营过程中,上述这些类别的法律风险,除了税收法律风险,其他的,有些是不会发生的,有些是很难发生的,有些是偶发性的,有些是阶段性的,有些是企业甘愿承担的,基本上是可以控制的。
在民事法律领域,民事主体地位平等,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企业对内对外的经营行为多为自主选择。作为经营实体,无风险意味着可能无利益,风险大意味着利益多。譬如违约风险,交易之时风险可能已存在,但风险概率是企业能够预测承受的;再譬如担保风险,同样也有固有风险,只是由于利益驱动,企业也会做出概率选择。
所以,民事法律风险的出现,不是必然的,多呈偶然性,更不可能就一种风险持续的或频繁的发生,且损失结果大都能够控制,甚至有的风险是企业基于经营需要甘愿承担的。因此,民事法律合规不是企业合规之首。
在行政法律领域,法律主体地位不平等,企业居于被管理的行政相对人地位,绝大多数企业已经形成自觉遵守行政法规的习惯。且多数行政法律风险,由于受到行政机关依职权的主动管控和制约,企业一般很少发生以承担行政风险换取长期利益的可能,譬如环境污染、违章建筑、质量低标等等。
如若违反行政法规,很快就会受到行政机关主动的制止、纠正或处罚,企业居于被管理者地位,必然立刻修正自己的违规行为,以解除其持续经营之隐患。因此,行政法律合规也不是企业合规之首。
在刑事法律领域,企业或企业主一旦犯罪,将受到国家刑事法律的严厉制裁,所谓的刑事法律风险,其实是企业控制人和管理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
对犯罪分子来说,主动承担刑事法律风险是他们获取非法利益的法码,他们从犯罪的一开始,便十分清楚自己行为的性质。所以,企业刑事法律合规,对守法企业来说没有需求,对违法企业来说没有作用,更不能成为企业法律合规之首。
企业税收风险,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法律风险。税收风险发端并形成于民事法律领域,适用于行政法律领域,若不加控制、约束或修正,必然会演变至刑事法律领域。而且,税收风险的形成、适用和演变过程,具有与其他法律风险完全不同的特点:
一是具有密切性。企业经营与国家税收紧密相连,税收渗透于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各个决策之中。通俗地说,企业任何导致自有财产变动的内外部行为与结果,都与税收紧密相关;
二是具有隐蔽性。多年习以为常忽视税收风险的做法,使得现实中企业税收风险的形成,呈现出企业外部不晓得、企业内部不清楚、税务机关不知道的现状;
三是具有长期性。经营与税收相伴相生,只要企业持续经营,税收风险便如影随行,从企业设立到企业注销,从内部管理到外部交易,贯穿于企业经营始终;
四是具有顽固性。企业出现税收风险如不及时处理,违规结果就可能会演变成违法行为,且无法通过后续行为改变或消除违规违法事实。可谓一朝成疾,难以治愈,长此以往,积重难返;
五是具有突发性。几乎每个企业都或多或少存在税收问题,这已是人所共知之不争事实。大数据时代,信息透明化,问题暴露不是可能与不可能,而是早与晚,一旦暴露便是突发,之前不会有一点征兆;
六是具有毁灭性。税收发端于民事领域,而一旦税收问题严重到一定程度,瞬间便进入刑事领域,对企业来说,无异于灭顶之灾。即便税务稽查临门,除了不拘押责任人,其他情形与刑侦办案无异,企业经营会因此陷入停滞,日常交易会受到重大影响,轻则受到经济处罚,重则导致刑事制裁。
囿于税收涉及企业核心商业秘密,许多企业主背负税收风险而不敢外宣外露,也因为我国税收法律服务长期以来存在供给严重不足的尴尬,使得企业不得不一直陷于求询无门的窘境。
2021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完善拓展“税收法治体系”,多部税法即将正式施行。税收法治化进程下,税收规范化必将成为企业发展必须加强的关键重点。
国家不会允许企业偷逃税款泛滥成灾,那些幻想法不责众、心存侥幸逃避的企业主,必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也将在经济上损失大笔金钱。
坚持税收法定,国家才能稳定税源,税收征管才能步入法治轨道。因此,企业税收合规是企业脱胎换骨的必经阵痛和守法经营的必由之路,也是国家税收法治化的基本要求。
中国税务律师联盟秉承助推税务律师事业发展、助推国家税收法治建设进程的宏愿,致力于律师转型税务律师的培养,把企业税收合规作为麒麟使者孵化培养的内容和方向,是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和切合律师转型实际的正确路径。
思维比努力重要,见识比知识重要,机会比机遇重要,未来比眼前重要。国内税收法律服务春天已来,希望更多的律师同行莫失机遇,共赢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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